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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域划分如何兼顾民航、国防与低空经济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第七十四条,空域划分须兼顾民用航空、国防安全、低空经济发展需要和公众利益,以实现空域合理、安全、充分、有效利用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第七十四条规定,划分空域,应当兼顾民用航空和国防安全、低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公众利益,使空域得到合理、安全、充分、有效利用。这一规定明确了空域划分的多重考量因素。
兼顾的方面
根据该条款,空域划分需要同时考虑民用航空、国防安全、低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公众利益。其中,低空经济发展需要是一项明确的考量因素,表明空域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同时,也为低空经济活动预留空间。

目标与原则
该条还指出了空域划分的目标:使空域得到合理、安全、充分、有效利用。这意味着空域划分不仅要满足各方需求,还要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。